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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區物業管理範圍和責任要包括什麽?
來源:湖北澤仁物業有限公司  |  發布時間:2023年12月11日

基礎服務:包括設備的維護和保養,環境衛生、安全消防、清潔綠化、小區住戶遷入遷出等管理,隐性 服務:自來水,下水以及高壓配電的維護,降低停水停電頻率;電梯的日常維護配件更換,保證電梯運行平穩降低電梯停運次數等。還有做好停水停電通知、節假日問候等等。物業管理可以使用雲家佳的物業平台,幫助物業公司明确職責範圍,提高工作效率。

1.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、住所。合同的甲方(委托人)爲某物業的業主或使用人選 舉産生的物業管理委員會,乙方(受委托人)爲物業管理公司;

2.管理項目。即接受管理的房地産名稱、座落位置、面積、四至界限;

3.管理内容。即具體管理事項,包括:房屋的使用、維修、養護;消防、電梯、機電 設備、路燈、連廊、自行車房(棚)、園林綠化地、溝、渠、池、井、道路、停車場等公用設施的使用、維修、養護和管理;清潔衛生;車輛行駛及停泊;公共秩序;房地産主管部門規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規定的其他物業管理事項;

4.管理費用。即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費。物業管理的收費情況比 較複雜,不同的管理事項,收費标準也不同。有的收費項目是規章明确規定的,如季節性的供暖收費;有的收費項目是同物業管理委員會洽商決定的,如停車場的停車費。這些收費,能明确的都應當在合同中明确規定;

5.雙方的權利和義務。應承擔下列義務:①履行物業管理合同,依法經營;②接受管理委員會和小區居民的監督;③重大管理措施應當提交管理委員會審議,并經管理委 員會認可;d接受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****的監督指導;

6.合同期限。即該合同的起止日期;

7.違約責任。雙方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各自所應承擔的責任;

8.其他事項。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其他未盡事宜,如風險責任、調解與仲裁、合同 的更改、補充與終止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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